行政院長江宜樺與學運總指揮林飛帆的會面,相距僅3公尺,卻是政府與群眾無法對話的最遙遠距離。 (攝影者.陳炳勳)
「七成五台灣人民,要求逐條審查」,這是一群大學生在三月十八日開始占領立法院議場後,第一個掛上主席台的訴求布條,也是數家媒體民調顯示的絕大多數民意(TVBS民調七○%支持、《蘋果日報》民調七四%支持)。
這次的「反黑箱服貿」學運之所以能獲得數萬人上街聲援,就是緣起於朝野兩大黨都試圖擺爛,以程序杯葛來拖延或阻擋服貿內容的實質審查。有鑒於此,《商業周刊》特地邀請贊成和反對目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兩方專家,逐條、逐項挑出服貿的爭議點,進行論辯,讓真理越辯越明。
正方代表第一位是中華經濟研究院WTO與RTA中心副執行長李淳;第二位是陸委會副主委林祖嘉。
反方代表第一位是律師賴中強;第二位是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洪財隆。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到底哪幾條條文、哪幾項產業有問題?需不需要修正?正反專家們除了對於逐條審查有高度共識外,其餘條文內容則出現精彩攻防。以下即為專家們的正反方辯論內容摘要。
Part 1》有沒有違反程序正義?
爭議1:外界質疑,台紐經濟合作協定、台星自由貿易協定,部分條文有經過立法院逐條審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為什麼沒有?
反方賴中強:建立法律體系讓國會監督才正常
以馬英九最喜歡舉的韓國為例,依韓國的《通商條約締結法》,談判前要有談判計畫、衝擊影響評估,且談判計畫變更時還要到國會再次報告,要聽取公眾意見、進行聽證程序。
這樣一套法律體系就是要讓國會充分監督,讓民意可以參與,這個才是正常,韓國、美國都是如此。台灣嚴重欠缺對外談判民主監督的法律體系,包括條約締結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都是應該立法而沒有立。因此,未經國會監督、人民參與所簽訂的條約跟協議,本質上就是不對的。
至於台紐、台星,因影響範圍較小,但它沒有國會、人民的參與監督也是錯的,只是民間團體能力有限,沒辦法取代政府跟在野黨來全面性的監督,只好選擇影響較大的(服貿)。
正方李淳:挑出關鍵七項審查,剩下的包裹表決
只要牽涉到修法部分,就一定要逐條審查。此外,要採取包裹表決或是逐條審議,取決於談判過程,如果過程高度透明,到下游就是要包裹表決;如果過程是高度不透明,那當然大家就有權要求你逐條審查。這次當然是不透明的,所以逐條表決不是沒有道理。我提的主張是說,我們雙方坐下來談一個關鍵清單,這麼多條文當中,挑出關鍵七項來審,剩下就是包裹表決。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