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Blogtrottr
商業周刊 - 最新綜合文章
先進觀念 輕鬆掌握 
Subscribe to Bloomberg Businessweek

Get Bloomberg Businessweek for 84% off what others pay on the newsstand - that’s like getting 38 complimentary issues! Sign up today.
From our sponsors
服貿15大爭議點 正反方大辯論
Mar 26th 2014, 08:27, by 吳美慧、田習如、莊雅茜

行政院長江宜樺與學運總指揮林飛帆的會面,相距僅3公尺,卻是政府與群眾無法對話的最遙遠距離。 (攝影者.陳炳勳)

「七成五台灣人民,要求逐條審查」,這是一群大學生在三月十八日開始占領立法院議場後,第一個掛上主席台的訴求布條,也是數家媒體民調顯示的絕大多數民意(TVBS民調七○%支持、《蘋果日報》民調七四%支持)。

這次的「反黑箱服貿」學運之所以能獲得數萬人上街聲援,就是緣起於朝野兩大黨都試圖擺爛,以程序杯葛來拖延或阻擋服貿內容的實質審查。有鑒於此,《商業周刊》特地邀請贊成和反對目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兩方專家,逐條、逐項挑出服貿的爭議點,進行論辯,讓真理越辯越明。

正方代表第一位是中華經濟研究院WTO與RTA中心副執行長李淳;第二位是陸委會副主委林祖嘉。

反方代表第一位是律師賴中強;第二位是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洪財隆。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到底哪幾條條文、哪幾項產業有問題?需不需要修正?正反專家們除了對於逐條審查有高度共識外,其餘條文內容則出現精彩攻防。以下即為專家們的正反方辯論內容摘要。

Part 1》有沒有違反程序正義?

爭議1:外界質疑,台紐經濟合作協定、台星自由貿易協定,部分條文有經過立法院逐條審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為什麼沒有?

反方賴中強:建立法律體系讓國會監督才正常

以馬英九最喜歡舉的韓國為例,依韓國的《通商條約締結法》,談判前要有談判計畫、衝擊影響評估,且談判計畫變更時還要到國會再次報告,要聽取公眾意見、進行聽證程序。

這樣一套法律體系就是要讓國會充分監督,讓民意可以參與,這個才是正常,韓國、美國都是如此。台灣嚴重欠缺對外談判民主監督的法律體系,包括條約締結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都是應該立法而沒有立。因此,未經國會監督、人民參與所簽訂的條約跟協議,本質上就是不對的。

至於台紐、台星,因影響範圍較小,但它沒有國會、人民的參與監督也是錯的,只是民間團體能力有限,沒辦法取代政府跟在野黨來全面性的監督,只好選擇影響較大的(服貿)。

正方李淳:挑出關鍵七項審查,剩下的包裹表決

只要牽涉到修法部分,就一定要逐條審查。此外,要採取包裹表決或是逐條審議,取決於談判過程,如果過程高度透明,到下游就是要包裹表決;如果過程是高度不透明,那當然大家就有權要求你逐條審查。這次當然是不透明的,所以逐條表決不是沒有道理。我提的主張是說,我們雙方坐下來談一個關鍵清單,這麼多條文當中,挑出關鍵七項來審,剩下就是包裹表決。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ujija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